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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优先审查

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优先审查: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快速审查的绿色通道。先申请,后备案。


适用领域 :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大部分领域都适用)


针对对象:

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四川省不支持双报案件的推荐)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审及无效宣告; 

申请材料 :

1、优先审查请求书;

2、证明文件(对比文件、全体申请人声明文件、政策文件或推荐文件)

客户要做的事:符合政策文件的客户自行盖章,不符合政策文件的可作为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找有关部门盖章。 注:根据专利的分类号,可以判断是否符合政策文件


时间要求 :

1、提交申请至下发优先审查通知,1个月左右;

2、自收到专利优先审查通知书后,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 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3、申请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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